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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:关于合肥学院更名大学等事项的公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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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安徽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:2023-05-0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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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现对拟向教育部申报的合肥学院更名合肥大学、新设安徽公安学院事项向社会公示。
公示时间2023年5月5日—5月10日,公示期内,如有不同意见,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反映,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联系电话,否则不予受理,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并为反映人保密。
有关书面意见请于5月10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(扫描件)方式反映。
受理部门:安徽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(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) 邮政编码:230061;电话(传真):0551-62849086; 电子邮箱:wangxin@ahedu.gov.cn
安徽省教育厅
2023年5月5日
拟申报高校设置事项基本情况表 申请建校 名称 | 建校基础 | 申报事项 | 办学地点(法人登记地点) | 全日制 在校生 | 基本办学条件 | 校园面积(亩) | 校舍建筑面积(万平方米) | 教学仪器设备值 (万元) | 图书 (万册) | 专任教师(人) | 合肥大学 | 合肥学院 | 更名 | 合肥市经开区锦绣大道99号 | 15512 | 1512.95 | 69.21 | 48536.6 | 245.51 | 1041 | 安徽公安学院 | 安徽省公安教育研究院、安徽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 | 新设 |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半岛生态科学城治中路1号 | 0 | 1062 | 15.31 | 5375.32 | 32.6 | 303 |
注:表中数据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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